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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代理合作协议书
- 来源:
- 本站原创
- 发布者:
- Admin
- 更新时间:
- 2010-8-23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合作
协 议 书
甲方:汕头商标网 www.0754R.com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高新亨泽大厦6楼602-13
电话:0754-82775522 传真:0754-88464321
E-mail:stcjf@139.com
联系人:蔡金福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并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本着志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乙方客户的商标、专利事务.包括商标申请、续展、转让、变更、注销、异议、争议、侵权、答辩等;专利申请、检索、复审、无效等相关代理事务。
二、 合作方式
1、从双方合作开始,甲方直接与乙方联系,不得与乙方客户联系;
2、除乙方直接联系的客户之外,凡经乙方联系过或广告宣传原因而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承诺将视为乙方的客户。
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支持,包括:商标、专利的法律法规;商标、专利疑难问题咨询;商标、专利申请代理委托书标准格式;商标、专利申请的官费及代理费报价表;商标、专利申请须知等;
2、 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及时对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处理、复核并及时上交商标局或专利局,其中"指定的期限"是指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
3、 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达商标局送达的与代理事项相关的函件,并同时提供处理建议供乙方参考。若错过有限时的商标局或专利局送达文件指定的日期,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 乙方义务
1、 关于商标、专利申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专利申请如须我方代写申请文件或制作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需提供申请专利的技术交底书及其产品的样品;
2、 对于有时限的商标局、专利局来文,乙方要及时函复处理意见,确保甲方自收到文件起至绝限日,有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处理该来文;
3、 乙方报送文件需符合甲方质量标准。
五、 双方义务
1、 甲乙双方在合作范围外各自保留自己独立的业务范围,彼此独立的业务互不干涉;
2、 双方业务合作的内容对外保密,一方的工作人员在业务合作中所了解的另一方任何技术或经营管理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包括其他工作人员;
3、 双方各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交接合作业务。
六、 费用结算
1、 官方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甲方;
2、 结算方式:现金支付。
3、 汇款帐号和开户行:
户 名:蔡金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 号:6227 0031 0416 0037 057
4、 甲方在乙方款到以后,启动相应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程序.遇特殊情况,甲方可在乙方客户款未到时,先行提交申请,但必须有乙方的书面确认;甲方已提交申请后乙方客户确认不办理该申请事项、不支付相关费用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如需甲方出具代理费的票据凭证,甲方可以按乙方要求开具,并由甲方按8%扣税。
七、 其它
1、 本协议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日起算.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本协议进行协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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