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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著名商标由广东省哪个部门来评的?
- 来源:
- 本站整理
- 发布者:
- Admin
- 更新时间:
- 2010-9-3
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来评。
具体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向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时,应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3、认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4、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具体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向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时,应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3、认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4、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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